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稳步推进水电和核电的开发建设,以满足国家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并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
在水电方面,《意见》强调要编制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这意味着未来我国的水电开发将更加注重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结合,形成一体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为了有序推进水电工程建设,《意见》还提出要制定长江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方案,确保水电开发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在核电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的核准工作。这意味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国将加快沿海核电项目的建设进度。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到要建成投运山东荣成“国和一号”示范工程1号机组、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4号机组等,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核电技术的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总体来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在水电和核电开发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清洁能源的发展,提高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这也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